传喜法师是哪尊菩萨的化身

如果你是一位正信的都弟子,就不会问这样的问题。

没有看过楞严经吗?不知道《楞严经-四种清净明诲》吗?

引成观法师《楞严经义贯》请仔仔细细阅读清楚

第四节 断大妄语心清净明诲

“阿难,如是世界六道众生,虽则身心无杀、盗、淫,三行已圆,若大妄语,即三摩地不得清净,成爱见魔,失如来种。”

注释

“三行已圆”:由不杀、不盗、不淫、而令“慈行、舍行、梵行”三种行皆得圆满。

“大妄语”:大妄语为妄称证果、证通、得道、开悟等;小妄语为发言不实。

“成爱见魔”:“爱见”,为事、理二惑;爱为事惑,见为理惑。又,由见有众生,或见有的得,而起爱之烦恼,称为爱见。在此为指爱魔与见魔。“爱魔”为贪得名、利等而作大妄语,未证说证。“见魔”为依于邪见,谓自己已等佛、齐圣。

“失如来种”:丧失如来种性,而成魔种性。温陵戒环法师于《楞严经要解》中说“既已成魔,自不觉知,生同醉梦,死从沦溺,以众生本有如来藏心,为成佛之种,今为爱见二魔所劫,故曰失如来种也。”

义贯

“阿难,如是世界六道众生,虽则身心” 二方面皆“无杀、盗、淫” 之心与行,且慈、舍、梵“三行”具“已圆”满,然“若”犯“大妄语,即” 于“三摩地”仍“不得清净”,反“成”为“爱、见”二“魔”之眷属,丧“失如来种”性,成魔种性。

诠论

迩来常闻人言所谓的“方便妄语”,其义为:学佛的人,在某种情境下,若打了妄语,就说他作了一个“方便妄语”,因此而自以为无罪,或无过犯,因为那是为了“一时方便”之故。须知,这是末法乱世中,戒律上的“怪胎”,律中并无“方便妄语”一词,更未有言妄语可因自称是“方便妄语”,而得无犯,成为开缘。又,若“方便妄语”可得成立而无犯,那么是否也可成立“方便杀生”、“方便偷盗”、“方便邪淫”、“方便饮酒”等等?又,妄语而称“方便”者,最多可能只是到地狱的方便,因为犯此行者,除了本罪(妄语)外,又加上“非法说法”一罪,混淆是非,毁坏正法。正行有智之佛弟子,勿随顺此等愚妄之谬说。

“所谓未得谓得,未证言证。或求世间尊胜第一,谓前人言:我今已得须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罗汉道、辟支佛乘、十地、地前诸位菩萨;求彼礼忏,贪其供养。

是一颠迦,消(销)灭佛种,如人以刀断多罗木,佛记是人永殒善根,无复知见,沈三苦海,不成三昧。”

注释

“未得谓得”:“谓”,说,自称。此谓,没有得菩提、道果,而自妄称已得。

“未证言证”:没有证到涅槃、禅定、三昧、神通等,而妄言已证。

“或求世间尊胜第一”:有的虽不敢妄自僭取圣位,自称已得菩提或涅槃等佛之果位、修证,但为了求得他人供养,而妄称自己已成为世人中最尊胜的。

“谓前人言”:“前人”,现前之人。此即当面对人说。

“十地、地前诸位菩萨”:或妄称自己是十地中之菩萨,如说:“我是三地菩萨”,或说五地、七地乃至第十地菩萨。“地前”,指十住、十行、十回向的三贤位。如说:“我是三住菩萨”等。

“求彼礼忏”:“求”,要求。要求他人向自己礼拜、忏悔业障。因为要礼忏,则必须准备供养。

“贪其供养”:这些人之所以要大妄语,乃至因此要人向他恭敬、礼拜,其实都是为了取得别人的供养。故大妄语可说只是手段,其目的则是为了得“名”;而得“名”是为了得恭敬;得恭敬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得供养。所以一切的大妄语,说穿了,还是为了名利。故须知,若遇有人向你表明或暗示他是几果圣人、几地菩萨——小心!他是看准你的荷包!(你如果信了,你就心甘情愿地把荷包打开——还觉得自己很幸运哩!)

“一颠迦”:梵文,又译为“一阐提”,义为信不具,断善根之人。

“销灭佛种”:消灭自身之佛种,即永断善根。

“多罗木”:又译为贝多罗树,其叶可用来写经,称为贝叶。

“永殒善根”:“殒”,殒灭。

“无复知见”:“知见”,正知见。不会再有正知见。

“不成三昧”:此辈大妄语人,纵修禅定,偶成少禅智,也只会助成其魔业,不可能成就真正三昧。

义贯

大妄语人为贪名利,其所作者,如“所谓未得”菩提而“谓”已“得,未证” 涅槃而“言”已“证”,位等大觉。“或”退而求其次,为“求”供养,而妄称已得“世间尊胜第一”,如“谓”现“前”之“人言,我今已” 证“得须陀洹果”(初果),可称已得“斯陀含果”(二果),或称已得“阿那含果”(三果),或称已得“阿罗汉道”,或称已得“辟支佛乘”(缘觉道),或称已得“十地”中某地、或称已得“地前”三贤位(住、行、向)“诸”正“位菩萨”之果证。因而要“求彼”人向自己“礼”拜“忏”悔业障,凡此诳诈,皆是为了“贪其”财物“供养”。

此种大妄语人乃“是一颠迦”,人(断善根者),其恶业已“消(销)灭” 自身之“佛种,如人以刀” 砍“断多罗木”,此树即不活,(此人亦如是,以大妄语刀,断其佛种,法身慧命永远断灭。)故“佛记是”大妄语“人,永”久“殒”灭一切“善根,无复” 有正“知见”,唯有邪知邪见,“沈”沦“三”途“苦海”,纵修禅智,只助其魔业,决定“不”能“成”就真实“三昧”。

诠论

此段中言:“谓前人言:我今已得须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罗汉……。”十多年前,笔者刚出家,时在纽约,有一居士及其同修(配偶),皆是从台湾来的留学生,已得博士学位。彼人于台湾时就读第一流大学,且曾为该大学佛学社之社长。那时他回台省亲,返美后兴冲冲地跟我讲:他找到宝了!——他找到一个大修行的人!他说:彼人现在台湾很轰动,尤其是在大学学府中之一般年轻学佛的人中,非常受拥戴。他说、彼人创立了“××禅”,且说他已证得初果须陀洹,并说,他能在短期内,教导、训练他人,令他开悟、也证得须陀洹(初果);听说他已“印证”了几个“弟子”已得初果(这些人亦是在家众)。当时我听了,就在心中暗自预测:这个“大修行人”大概很快就会升到二果、三果、乃至四果。果然,不幸被我料中,过不多久,就听到此人接连往上升,终于爬到四果。光阴荏苒,十多年后,听到佛教界有位名教授去访问他的时候,问他:“听说你为弟子印证得果——说他们已证得初果、二果、三果、四果等,有没有这回事?”他答说:“我那是因中说果。”好个“因中说果”!其实是狡猾之辞!(“因中说果”之意为:他们目前心中虽只有“因”,不过将来一定会成就那个果;我由于见其因,而知其果,因而提前说出那个果,如是而已。)又问:“听说你自称已得阿罗汉果,有没有这回事?”他回答:“以前的不说,我现在自认是‘法眼净菩萨道行者’。”您看!又改变了,现在不敢认了!(为何不敢认?因为访问他的人是内行人,大学名教授,且差不多等于是他在佛学上的老师——他向他学过佛法;因此知道此番蒙混不过,故而改口。)

以上所说之例,那还算是好的;更多的情形是:有些人自封为佛、活佛、上师、无上师、法王,甚至说他是那一尊佛或菩萨再来、或某佛、菩萨的化身。而浊世众生常愚痴无目,信受不疑。

“我灭度后,敕诸菩萨及阿罗汉,应身生彼末法之中,作种种形,度诸轮转:或作沙门、白衣居士、人王、宰官、童男、童女,如是乃至淫女、寡妇、奸、偷、屠、贩,与其同事,称赞佛乘,令其身心入三摩地。终不自言:我真菩萨、真阿罗汉;泄佛密因,轻言末学;唯除命终,阴有遗付。云何是人惑乱众生,成大妄语?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后复断除诸大妄语,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四决定清净明诲。”

注释

“敕诸菩萨及阿罗汉”:“敕”,令。“阿罗汉”,在此为指“权阿罗汉”,即示现之阿罗汉,非“实法阿罗汉”,以实法阿罗汉无始以来不起大悲,为求自度而取有余涅槃。

“应身生彼末法之中”:“应身”,即应化身。三乘圣人依佛教敕,以应化身而生于末法之世,为了挽救末法、扶持正教,摧破邪宗而救济众生,免受邪师邪法所惑,误入歧途,枉受沉沦。

“作种种形”:现作种种身形,即随类化身。

“度诸轮转”:“轮转”,受轮转生死之众生。

“白衣居士”:“白衣”,俗人之别称,以印度的婆罗门及俗人,多穿鲜白的衣服,而释门弟子则服染衣、缁衣、或坏色衣。

“奸、偷、屠、贩,与其同事”:奸淫(奸即淫之义,非强奸义)、偷盗、屠宰、以及贩夫走卒等,菩萨化身,在表面上与彼示同其事;以示同其事,故得以接近他,获得其信任,且才听得进其劝化之言。

“称赞佛乘,令其身心入三摩地”:这才是菩萨示现与彼同事的真正目的:为了称扬赞叹如来究竟之教:一佛乘,并伺机教授,令其身心离杀盗淫诸恶业,身心清净,因而得入三摩地。因此,请注意,菩萨示现与行恶业或贱业之众生同事,并不是真的要跟着他一起为恶,陪着他一起沉沦、堕落——正巧相反!是为了拉拔他向上,免致堕落、沉沦,更进而拉拔他,令弃恶修善、归敬佛法,乃至修行无上法,见性开悟。末法时期有一些愚痴心邪之人,曲解佛意,以为陪着别人一起造恶、犯戒、破戒、毁如来法,即是在修大菩萨的“同事摄”,因此令自他破戒、破法,而自称大乘、自谓行菩萨道。如是邪妄之人,行于非法,且非法说法,当堕无间地狱。

“终不自言:我真菩萨、真阿罗汉”:这些菩萨等应化身,终不会自己说自己是真正的菩萨、阿罗汉;亦即不会泄露自己真正的身分。

“泄佛密因,轻言末学”:“密因”,密付之因。此谓,泄漏了佛密付于他之因,将佛的密嘱,轻易地告知未学之人。“末学”指未得圣道之人。

“惟除命终,阴有遗付”:“惟”,但,只有。“命终”,示现舍报身。“阴”,暗中。“遗付”,遗言付嘱。唯一的例外是:除了他马上就要舍报身的那一刻,他暗中有遗言交代;是故即使就要舍报了,也不会公开在大众中宣布其真实身份,而是私下有所指点。是故圣人示现世间,若住世时则不泄漏,一旦被泄漏了,即不再住世。

义贯

“我灭度”之“后,敕”令“诸菩萨及”权“阿罗汉”,以“应”化“身”而“生”于“彼末法之中”,以护正法、摧邪宗,现“作种种”身“形”,而“度”化“诸”受“轮转”之有情,令出生死。彼等“或”示现“作沙门”、或现作“白衣居士、人王、宰官、童男、童女,如是乃至” 示现为“淫女、寡妇”各种人等,其所作行业甚至是“奸”淫、“偷”盗、“屠”宰、稗“贩”等种种低贱、不正之业,菩萨皆表面上示现“与其同事”,以便亲近、相机度化,“称”扬“赞”叹一“佛乘”究竟之法,“令其”信受正法“身心”远离恶、不净行、三业清净、得“入三摩地”。然此等应化之三乘贤圣,“终不自言” 说:“我”是“真菩萨”、或我是“真阿罗汉”,因而“泄”漏了“佛密”敕之“因”,将如来之密嘱“轻言”于“末学”之人;“唯除”即将“命终”,示现舍报,而“阴有遗”言“付”嘱(暗中留下遗言),亦仍不公开为之。“云何是”等著爱见魔之“人”,未证说证,非圣言圣,“惑乱”末世“众生,”而“成大妄语”?

“汝教世人”,若欲“修”习首楞严“三摩地”,当于断淫、杀、盗之“后复断除诸大妄语,是名” 现在十方“如来”及过去“先佛世尊” 所***教敕修习三摩地前行之“第四”项“决定”不可改易“清净”无垢、智慧光“明”之教“诲”。

诠论

由此段经文可知,不但未证说证是大妄语,即使说自己是某某菩萨“化身”、某某佛化身,或“再来”,亦是大妄语。因此在戒经中说:不但不能自说,甚至连他人问说:“法师,听说您已证三果(或已出三界、或已“生死自在”,或已登八地,或有神通),是吗?”等问题,即使没有肯定、明白地回答说:“是的。”而只颔首(点头)、或微笑、或默然(默认),或瞬目等用以暗示,令对方“领解”作肯定的答复,或有意令对方“误解”作肯定的答复,皆是于大妄语戒有犯!更进而言之,乃至若于此等问题,不明白地当场加以否认,亦是有犯。甚至即使听弟子们传言、议论等事(“听说我们师父有他心通。”),为师者在旁听到此言,若不加以否认、制止如是传言,即是有犯。

再者,不但别人疑已证圣,不加否认,即是有犯,甚至也不能随便说某人已证道证果、或妄下定论说某人为“大菩萨再来”,或某人是文殊的化身、观音的化身等等;乃至若听到这些传闻,亦不可再去传与他人,否则即属妄语!曾经有人在讲经时公开宣示他的老师(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居士)“已经生死自在了”,而且一定可以活到九十多岁以上。不幸,老先生不久就往生了。为佛弟子不应随便宣说他人有任何果证(包括“生死自在”)——即使你是在说别人,也是犯大妄语!你既然能知、能见别人“已生死自在”,这表示甚么呢?这暗示着:你的修行比他高,或至少你与他一般高,才能知道他修证的境界。所以,当你“赞他”的同时,即是在“自赞”,是故这之中即具有两重大妄语:一者妄说他人所证,二者暗示自己所证——不可不惧!

再者,为何如来教敕即使真是菩萨及阿罗汉等的化身,也不可说?为什么?因为如果说了,便有几种后果:

一、众生都竞相来膜拜、供养,于是便于工作与各、利扯上关系。

二、你若是真菩萨化身,而有人或外道不信或嫉妒,说你是假冒的,乃至说你是魔的化身,岂不令他造大罪?

三、若你是真菩萨,而作如是宣说,但别人想作妄语,自称他也是真菩萨,如何能禁止他说?又如何能分辨真伪?因此,此例一开,便无穷无尽。

因此,为杜绝此弊,佛即教敕一律不可泄漏。是故:“泄即不住世,住世即不可泄”。准上而言,即可知此铁则:“真者不言,言者不真”。依此亦可知某教派肆言其领导人若非文殊、普贤,即弥陀、观音等之化身;乃至有一派人对外宣称其缁素二众皆已成佛,且于其名上冠“佛”字;另有一派宣称其派下数十人皆已证初地以上菩萨果位。凡此林林总总,依正教而言,都大有问题,智者请详。

“是故阿难,若不断其大妄语者,如刻人粪为栴檀形,欲求香气,无有是处。我教比丘直心道场,于四威仪一切行中尚无虚假,云何自称得上人法?譬如穷人妄号帝王,自取诛灭;况复法王,如何妄窃?因地不真,果招纡曲,求佛菩提,如噬脐人,欲谁成就?若诸比丘心如直弦,一切真实,入三摩地,永无魔事;我印是人成就菩萨无上知觉。

如我所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注释

“如刻人粪为栴檀形,欲求香气,无有是处”:将人的干粪刻成旃檀的形像;其外表虽是旃檀,但其本质仍是人粪,所以希望在这“具旃檀外表”的粪像,能发出旃檀的香味,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材料不对,故产品也不会对——因不正则果不正。这比喻以大妄语心去修三昧,而欲其成就圆通,那是不可能的事:以大妄语心去修定,即使表面有几分形似(如以人粪作旃檀形),也不可能成就真正三味、圆通。

“直心道场”:“直”,质直无伪、无谄。《华严经》云:“菩提妙法树,生于直心地。”《维摩诘经》云:“直心是菩萨道场。”

“譬如穷人妄号帝王,自取诛灭”:“穷人”,穷露之人。在古代,胡乱说自己是帝王,那是造反、杀头的罪。不但自己会被杀(诛),甚至会灭族。

“况复法王,如何妄窃”:连世间的帝王之号都不能随便说,更何况十法界的法王之圣号,怎能窃取、僭越呢?莫说法王或帝王,即使连世间的学位,如博士、硕士、学士等,若非真有其学历,怎可妄言自己是博士等呢?世间学问上的学位都不能妄自称谓,更何况出世间的圣贤修证之位,如何容许妄自窃取以诳人?

“如噬脐人,欲谁成就”:“噬”咬。譬如有人想要咬自己的肚脐,怎能够咬得到?(俗语所谓:“噬脐莫及”,诚其然也。)“欲谁成就”,大妄语人,既已销灭佛种,还能期望谁可以成就无上圆通呢?

“心如直弦”:比喻无有谄曲虚假。

“一切真实”:“一切”指三业。此谓,三业皆真实无妄。

“成就菩萨无上知觉”:即成就圆通所需的真正因地之心,亦即无上菩提本。

义贯

“是故阿难,若不断其大妄语” 而修定“者”,譬“如”雕“刻人粪”成“为栴檀”之“形””像,而“欲”于此粪像中“求”得旃檀之“香气,无有是处”;若人以大妄语心来修定、欲求圆通,亦复如是。“我教”敕诸“比丘”须以“直心”而立“道场”,无有虚妄,“于四威仪一切行中尚无虚假,云何” 妄言“自称”证“得上人法”?这“譬如”有“穷”露之“人,妄”自“号”为“帝王”,只有“自取诛”杀“灭”绝;世间帝王之号尚不可妄自僭取,“况复法王”圣号乃十法界同尊,“如何”凡夫之人而可“妄窃”而居?若于“因地”修行时即“不真”实,其“果”地即“招纡曲”之结局,以此大妄语之恶而欲“求佛菩提”,即“如”欲“噬”已“脐”之“人”,终不可及,行大妄语者“欲谁”能“成就”圆通?

“若诸比丘”其“心如直弦”,无在谄曲虚假,其三业“一切真实”无伪,是人则能“入三摩地永无魔事” 来障;“我印”可“是人”当“成就菩萨”所证“无上知觉”圆通之本。

“如我”此“所说”者,“名为佛说”;若“不如此说”,而违于此说,“即”是魔“波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