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员卡的法律法规有哪些?《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废除以后,有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吗?

在《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废止以后,我国暂时没有专门的现行法律规定会员卡。

法律分析

在《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废止以后,我国暂时没有专门的现行法律规定会员卡。对于会员卡的相关规定,主要散见于各类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之中,除了规范禁止公职人员收受会员卡以外,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规定,养老床位长期持有经营,不对外分割销售。不以办理会员卡、发行金融产品等名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此外,有关于会员卡的法律,由于是民事法律行为,应受《民法典》调整,因此,有关于会员卡的规定应当参照民法典的合同编进行规定和适用。

发行会员卡已成为商家吸引消费者,盘活流动资金的重要销售手段,市场上商家发行的如积分卡、打折卡、健身卡、美容卡等都属于会员卡的形式。商家通过会员卡赋予顾客的“身份”,其中部分会员卡还具有储值的功能。目前,经营者无需履行任何手续,即可任意发行会员卡,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给消费者的资金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从制度上和法律上有效规制会员卡发行及运行制度,有利于维护市场交易的安全、稳定,也有利于消费者财产权和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告[2007]第26号--废止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银发〔1998〕497号文印发)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