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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满足全国高等教育非法律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本科层次专业的需求,特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为统一考试标准,建立合理的法学知识结构,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设置要求,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律专业的水平相一致,并与现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考试计划的基本要求相一致。
二、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是为非法律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设置的专科基础上的本科层次专业,每门课程均采用学分制。各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课程合格证书。
凡已获得非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考生,在取得本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合格成绩,总学分累计不少于98学分,且毕业论文合格、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盖章并有中山大学副署的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大学本科学历,符合《中华人民***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凡已获得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取得本考试计划规定的16门课程的合格成绩,总学分累计不少于79学分,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颁发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盖章并有中山大学副署的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大学本科学历,符合《中华人民***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培养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要求毕业证书获得者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专业素质,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适应公检法司等工作部门对法律人才的实际需要。要求毕业生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并且符合对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的其他要求。
四、考试课程与学分(专业代码:B030117 )
类型
序号
课程
代号
课 程 名 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必考
笔试
002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必考
笔试
003
5677
法理学
7
必考
笔试
004
5679
宪法学
4
必考
笔试
005
0223
中国法制史
5
必考
笔试
006
0245
刑法学
7
必考
笔试
007
0242
民法学
7
必考
笔试
008
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必考
笔试
009
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必考
笔试
010
0261
行政法学
5
必考
笔试
011
0244
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012
0247
国际法
6
必考
笔试
013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014
0249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015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016
0226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017
0230
合同法
5
必考
笔试
018
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考核
101
0015
英语(二)
14
选考
笔试
102
0227
公司法
4
选考
笔试
103
5680
婚姻家庭法
3
选考
笔试
104
0167
劳动法
4
选考
笔试
105
5678
金融法
4
选考
笔试
106
5562
法律职业道德
3
选考
笔试
107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选考
笔试
108
0233
税法
3
选考
笔试
109
0257
票据法
3
选考
笔试
110
0258
保险法
3
选考
笔试
111
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选考
笔试
112
0169
房地产法
3
选考
笔试
113
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选考
笔试
114
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选考
笔试
115
0263
外国法制史
4
选考
笔试
毕业要求:1.非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考生,不少于19门课程,且不低于98学分;
2.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不少于16门课程,且不低于79学分。
课程设置:必考课18门84学分,选考课15门62学分。
说明:1. 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6门(序号003--018),累计79学分;
2. 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8门(序号001--018),累计84学分;选考课程至少要获得14学分,不选考英语(二)的考生,须从102—115中加考若干门选考课程,累计学分不少于14学分。
3. 毕业论文是本科学习的必修内容。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4.非法律专业毕业生在参加本专业考试前,已经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与本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学分相同课程的合格成绩,可申请免考。
五、课程说明与指定用书
本专业除《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外,其他课程说明略,按全国考委统一要求执行。
法律职业道德
《法律职业道德》是本专业考试计划中的一门选考课程。本课程是法律教育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也是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内容之一。本课程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根据法律工作自身的性质和特点,从职业道德方面阐述对法律工作者的一系列基本的道德规范。
参考书目:《律师执业概论》,陈卫东主编,法律出版社出版。
本专业课程使用教材一览表
课程
代码
课 程 名 称
教材名称
编著者
出版社及版次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毛泽东思想概论
罗正楷
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卫兴华
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0015
英语(二)
大学英语自学教程(上、下册)
高远
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5677
法理学
法理学
沈宗灵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5679
宪法学
宪法学
魏定仁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年版
0223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
段秋关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0245
刑法学
刑法学
张明楷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0242
民法学
民法学
郭明瑞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0260
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
王国枢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0243
民事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
江伟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0261
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
罗豪才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0244
经济法概论
经济法概论
张守文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0247
国际法
国际法
端木正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国际经济法概论
陈安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0249
国际私法
国际私法
李双元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金瑞林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0226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
吴汉东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0230
合同法
合同法
王利明
崔建远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0227
公司法
公司法
顾功耘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5680
婚姻家庭法
婚姻家庭法(一)
杨大文
马忆南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
0167
劳动法
劳动法学
贾俊玲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5678
金融法
金融法
吴志攀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5562
法律职业道德
待全国考办定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法律文书写作
宁致远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0233
税法
税法
严振生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0257
票据法
票据法
付鼎生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年版
0258
保险法
保险法
覃有土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公证与律师制度
陈光中、
李春霖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0169
房地产法
房地产法
程信和、
刘国臻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中国法律思想史
杨鹤皋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
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西方法律思想史
张宏生、
谷春德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0263
外国法制史
外国法制史
由嵘、
胡大展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为了保险起见,你还是去所在地县市区自考办(在教育局)问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考试的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