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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满足全国高等教育非法律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本科层次专业的需求,特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为统一考试标准,建立合理的法学知识结构,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设置要求,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律专业的水平相一致,并与现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考试计划的基本要求相一致。

二、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是为非法律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设置的专科基础上的本科层次专业,每门课程均采用学分制。各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课程合格证书。

凡已获得非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考生,在取得本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合格成绩,总学分累计不少于98学分,且毕业论文合格、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盖章并有中山大学副署的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大学本科学历,符合《中华人民***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凡已获得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取得本考试计划规定的16门课程的合格成绩,总学分累计不少于79学分,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颁发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盖章并有中山大学副署的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大学本科学历,符合《中华人民***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培养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要求毕业证书获得者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专业素质,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适应公检法司等工作部门对法律人才的实际需要。要求毕业生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并且符合对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的其他要求。

四、考试课程与学分(专业代码:B030117 )

类型

序号

课程

代号

课 程 名 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必考

笔试

002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必考

笔试

003

5677

法理学

7

必考

笔试

004

5679

宪法学

4

必考

笔试

005

0223

中国法制史

5

必考

笔试

006

0245

刑法学

7

必考

笔试

007

0242

民法学

7

必考

笔试

008

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必考

笔试

009

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必考

笔试

010

0261

行政法学

5

必考

笔试

011

0244

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012

0247

国际法

6

必考

笔试

013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014

0249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015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016

0226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017

0230

合同法

5

必考

笔试

018

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考核

101

0015

英语(二)

14

选考

笔试

102

0227

公司法

4

选考

笔试

103

5680

婚姻家庭法

3

选考

笔试

104

0167

劳动法

4

选考

笔试

105

5678

金融法

4

选考

笔试

106

5562

法律职业道德

3

选考

笔试

107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选考

笔试

108

0233

税法

3

选考

笔试

109

0257

票据法

3

选考

笔试

110

0258

保险法

3

选考

笔试

111

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选考

笔试

112

0169

房地产法

3

选考

笔试

113

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选考

笔试

114

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选考

笔试

115

0263

外国法制史

4

选考

笔试

毕业要求:1.非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考生,不少于19门课程,且不低于98学分;

2.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不少于16门课程,且不低于79学分。

课程设置:必考课18门84学分,选考课15门62学分。

说明:1. 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6门(序号003--018),累计79学分;

2. 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8门(序号001--018),累计84学分;选考课程至少要获得14学分,不选考英语(二)的考生,须从102—115中加考若干门选考课程,累计学分不少于14学分。

3. 毕业论文是本科学习的必修内容。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4.非法律专业毕业生在参加本专业考试前,已经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与本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学分相同课程的合格成绩,可申请免考。

五、课程说明与指定用书

本专业除《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外,其他课程说明略,按全国考委统一要求执行。

法律职业道德

《法律职业道德》是本专业考试计划中的一门选考课程。本课程是法律教育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也是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内容之一。本课程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根据法律工作自身的性质和特点,从职业道德方面阐述对法律工作者的一系列基本的道德规范。

参考书目:《律师执业概论》,陈卫东主编,法律出版社出版。

本专业课程使用教材一览表

课程

代码

课 程 名 称

教材名称

编著者

出版社及版次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毛泽东思想概论

罗正楷

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卫兴华

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0015

英语(二)

大学英语自学教程(上、下册)

高远

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5677

法理学

法理学

沈宗灵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5679

宪法学

宪法学

魏定仁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年版

0223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

段秋关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0245

刑法学

刑法学

张明楷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0242

民法学

民法学

郭明瑞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0260

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

王国枢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0243

民事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

江伟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0261

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

罗豪才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0244

经济法概论

经济法概论

张守文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0247

国际法

国际法

端木正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国际经济法概论

陈安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0249

国际私法

国际私法

李双元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金瑞林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0226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

吴汉东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0230

合同法

合同法

王利明

崔建远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0227

公司法

公司法

顾功耘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5680

婚姻家庭法

婚姻家庭法(一)

杨大文

马忆南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

0167

劳动法

劳动法学

贾俊玲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5678

金融法

金融法

吴志攀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5562

法律职业道德

待全国考办定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法律文书写作

宁致远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0233

税法

税法

严振生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0257

票据法

票据法

付鼎生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年版

0258

保险法

保险法

覃有土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公证与律师制度

陈光中、

李春霖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0169

房地产法

房地产法

程信和、

刘国臻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中国法律思想史

杨鹤皋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

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西方法律思想史

张宏生、

谷春德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0263

外国法制史

外国法制史

由嵘、

胡大展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为了保险起见,你还是去所在地县市区自考办(在教育局)问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考试的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