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案件庭审笔录能否作为定安主要依据
一、撤诉的庭审笔录有法律效力吗
撤诉的庭审笔录中陈述的事实不属于诉讼中的自认,不能直接作为证据使用。
首先,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也就是说,只要能证明案件事实,都可以作为证据提供。
其次,民事诉讼案件的撤诉笔录,若存在事实确认或当事人民事诉讼自认,可直接作为另案诉讼的证据使用。
再次,法院案件的笔录,包括庭审笔录、询问笔录等都是重要的事实陈述性材料,当事人在一个案件中所做事实陈述,在另外的案件就同一事实不得做相反陈述,若有差异,可以之前的确认、自认为准。
因此,即使是撤诉案件的笔录,若有涉及事实陈述,也可作为另案诉讼的证据使用,建议前往调取提供或申请法院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