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江苏选派3000毕业生到苏北农村支教 怎样报名?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落实好省政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要求,快速提升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2009年我省将继续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为做好我校2009年的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条件和优惠政策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江苏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江苏籍省外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选派到苏北农村学校任教的大学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

2.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志愿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服从组织安排。

4.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和来自我省财政转移支付县(市)的毕业生优先选派。

(二)优惠政策

1.对选派到苏北农村学校任教的大学毕业生,参照中组部、人事部等八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2006〕16号)和江苏省委组织部、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的通知》(团苏委联〔2006〕24号),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其工资及地方津贴由县(市)按照国家和各地规定的标准列入县本级财政预算,按时足额发放。

2.对选派到苏北农村学校任教的大学毕业生,参加高一层次学历提高教育,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录取。符合农村教育硕士免试推荐入学条件的,可列为推荐人选。

3.对选派到苏北农村学校任教的大学毕业生(含2006年、2007年、2008年已选派的毕业生),由省按每人每年4600元的标准逐学年予以补助,连续补助三年。第四年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继续按4600元/年标准给予一年经费补贴。

4.相关政策文件详见“江苏教育”网站“行政公文”栏目。

二、服务范围

2009年选派范围为全省34个经济薄弱县的县城以下的农村中小学,即徐州市(6个):丰县、沛县、铜山县、睢宁县、新沂市、邳州市;南通市(3个):海安县、如东县、如皋市;连云港市(4个):赣榆县、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淮安市(6个):楚州区、淮阴区、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盐城市(8个):盐都区、响水县、滨海县、阜宁县、射阳县、东台市、建湖县、大丰市;扬州市(2个):宝应县、高邮市;泰州市(1个):兴化市;宿迁市(4个):宿豫县、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

三、计划指标

2009年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控制计划为3000人,其中徐州650人,淮安450人,盐城550人,连云港500人,宿迁450人,南通150人,扬州150人,泰州100人。

四、工作安排

1.各学院(部),特别是有师范毕业生的学院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学生办实事的举措之一。切实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媒体以及张贴宣传海报等途径广泛宣传,对本学院毕业生进行一次集中辅导,让毕业生了解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有关政策,教育、引导和鼓励学生面向基层就业。

2.学校定于3月20日在主校区和钟秀校区举行“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对毕业生进行现场指导。

3.江苏省教育厅定于3月28日在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地点:南京市上海路203号)举行2009年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专场招聘会,各学院应指导学生网上注册、应聘,打印门票,并指导学生做好参会准备,详情访问 www.91job.gov.cn此项活动专区。

4.请各学院于2009年3月26日前将本学院报名参加到农村学校任教计划的学生名册(样式见附件)报校就创业中心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