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公积金租房提取指南
一、提取材料
1、职工和配偶无房证明:户籍为本市的,由户籍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出具,两地同属六区的,在六区任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六区无房证明;户籍为外市的,由在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出具(注:政务数据实现***享后以核查结果为准)
2、职工及配偶户口簿。职工及配偶非同一户籍的另需提供结婚证,离异职工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3、银行卡
4、《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个人授权及承诺书》
二、提取流程
(一)网上办理流程(微信公众号)
1、使用微信搜一搜“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然后点击并关注;
2、然后在公众号下方菜单栏中“业务办理”-“办理提取”;
3、接着输入身份证号码或手机号码,还有验证码,点击“个人登录”即可办理提取。
(二)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2.审核:受理机构依据规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可现场审核的,当场办结;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对不能现场审核的,可留置材料,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提取申请人。
受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 | 地址 | 咨询电话 |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莱山区银海路4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D区住房公积金服务区 | 政策6669261 |
业务6669257 | ||
芝罘管理部 | 芝罘区南大街9号金都大厦17楼 | 2118906 |
开发区管理部 | 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政务服务中心B座2楼 | 6113193 |
莱山管理部 | 莱山区迎春大街170号金贸中心16楼 | 6715758 |
福山管理部 | 福山区县府街196号 | 2139888 |
牟平管理部 | 牟平区正阳路368号政务中心2楼 | 4227084 |
长岛管理部 | 长岛县乐园大街130号建行3楼 | 3212102 |
高新区管理部 | 高新区创业大厦政务服务中心2楼 | 6922064 |
莱阳分中心 | 莱阳市旌旗西路400号 | 7232603 |
海阳分中心 | 海阳市海阳路14号建行2楼 | 3107705 |
栖霞分中心 | 栖霞市山城路63号建行4楼 | 3375568 |
龙口分中心 | 龙口市东城区府东二路299#广电大厦10层 | 8537880 |
蓬莱分中心 | 蓬莱市登州路108号 | 3355355 |
莱州分中心 | 莱州市为民街598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 | 2170909 |
招远分中心 | 招远市初山路107号 | 82255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