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检疫证书办理法律依据

一、钦州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1、《植物检疫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

第七条: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属于下列情况的,必须经过检疫:

(一)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

(二)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第二条:林业部主管全国森林植物检疫(以下简称森检)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森检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森检机构,由其负责执行本地区的森检任务。

国有林业局所属的森检机构负责执行本单位的森检任务,但是,须经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确认。

二、钦州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办理材料

1、森林植物检疫报检单;

2、报检(承办)人身份证、单位经营许可证副本,非本人本人办理还需提交委托书;

3、产地检疫合格证;

4、植物检疫证书;

5、植物检疫单证。

三、钦州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办理地点

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市行政审批局涉农海洋审批综合窗口39-40号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一些钦州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办理的相关知识,依据法律规定,林业植物在疫情区的,在运出前需经过检验检疫,种子、苗木等苗种类都需经过相应检验才能调运,在钦州市可以到市民服务中心涉农审批窗口办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继续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