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老板借款不计利息,税务要交所得税吗
需要。缴纳是企业所得税。公司向个人借款所付利息,如果这个人跟企业没有关联关系,那么企业所付的利息,准予税前扣除,你可以理解为这个利息是企业的成本费用。如果这个人跟企业有关联关系,那么按照财税2008年121号文件处理,视情况决定是不是在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指出,对企业及其他组织向个人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应通过核查相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凭证等方式,督导企业或有关组织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
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借款利息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同时自然人应该为公司申请代开发票,公司代扣代缴个税或者自然人自行申报缴纳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