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不足5人可以补选吗
法律分析
更换增补业主委员会成员要根据法定程序执行,提出书面提议更换,增补业主委员会成员等议题要求召开业主大会。提议书应当明确提出需要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姓名,并且应当明确提出更换、增补成员的理由。该提议应获得业主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或者持有百分之二十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联名签署同意后递交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发出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通知和公告。业主委员会应当提前十五天发出召开临时业主大会通知,将需要表决的议题内容通知全体业主并进行公告,同时应当告知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听取所在地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法律依据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四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内,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当及时补足。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或者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不足总数的二分之一时,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