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在只有借款日期,未注明还款日期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从何时开始计算

应该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之日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三条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