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犯了哪些法律?
11月29日,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第三中学,一名高中生因为在公寓楼后隔墙收取了家长递送来的油饼,学校认为此举“置学校三令五申的防疫要求于不顾,对全校师生的健康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因此决定给予该生学生勒令退学的处分,以儆效尤,并且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
不知什么原因,该处分决定仅发布了一天后,该校校长就回应称目前该处分决定已经取消,涉事学生已正常上课。
可是问题在于,孩子封控在学校里,家长给孩子送个饭也不行吗?即使有风险,但无论如何也不至于退学吧,严肃的批评教育不可少,相信学生和家长也能理解学校的要求,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而且这种事情至于向公安机关报案吗?学生犯了哪个法律条文?
另外,这个处分决定中不但用词激烈,标点符号也有错误,还有重复写了两遍“造成”,以此可以看出学校行政管理的水平。
以防疫之名,对学生的某些“不规矩”行为下达重磅“罚单”,并且处分说取消就能取消,这权利使用实在是太任性了。这是不是在拿孩子的前途开玩笑?
无独有偶。就在前几天,甘肃省酒泉市肃州中学也对两名高三学生做出了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半年的通报处分。原因是学校接到肃州公安分局的通报,有两名学生在居家隔离期间擅自下楼活动,违反了当地疫情防控规定。
然而,学校发生处分决定的同一天,当地教育局又发出了撤销处分的通告,原因是“处分决定不当”。
而甘肃兰州某高校也发生过类似事件,一位男同学因为穿背心做核酸,就被学校领导上纲上线地认为是“对学校巨大付出的沉重打击,对所有人付出和守护的漠视和极不尊重,毫无底线挫伤所有人的工作积极性”。而老师还为此向校长“道歉、请罪”。因为这件事,同学们还要开班会讨论、反省。
学校的防疫压力巨大,大家都知道,但这并不是随意处罚学生的理由。学生的行为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而学校随意地给学生做出了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实在是过于严重,而且随意。处分不当,说取消就取消,完全是以防疫之名放大了手中的权利。对于结果虽然看似没有什么影响,但学生着实受到了心理创伤,学校也损失了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