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杆下违建存在的法律风险
刘先生是普通居民,他在当地生活和工作了数十年,退休后,刘先生喜欢种花草,和孙子一起玩,晚年的生活舒适而轻松,令人羡慕,但是他听说当地将开发新的房地产,在房价上涨的趋势下,刘先生计算了如何为其子孙后代增加财产,在计算了当地二手房的价格之后,他卖掉了旧房子并增加了一些积蓄,一家人住在大房子里对家庭也有好处,但是让刘先生没想到的是,新开发的房地产实际上是旧房子的所在地,他的房子将被拆除。
刘先生认为政府也会提供合理的赔偿,因此他对此事并不担心可是刘先生看到一根电线杆上贴着一个文件,标题是一个公告,总体内容是,刘先生的房屋是非法建筑,将依法拆除。签约时间是九十多天以前,刘先生感到非常恐慌,想想这栋旧房子,刘先生一生中一直在努力地一点一点地建造,老房子是刘先生非常重要的财产储蓄,既然政府已经发布了文件,那栋旧房子已成为非法建筑物,不仅不能被出售,而且还被强行拆除,但是除了恐慌之外,刘先生还想到了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程序而言,被告发布公告显然是非法的,如果公告无法通过其他合法方法提供,则只能将其用作服务。
在这种情况下,很明显可以将其直接送到刘先生的房子即使已经发布了公告,公告的位置也不是刘先生的房屋所在的区域。无法保证刘先生会及时了解公告的内容,这违反了刘先生的知情权,该案的裁决和解决涉及刘先生的重大利益,应书面通知刘先生居住在当地,被告可以直接将有关文件交给刘先生本人,此外执法人员没有提供执法资格证明,也没有告知刘先生本人可以使用辩护权和举报权,在审判期间,被告辩称,案件涉及的土地已被列为城市规划区,并提供了规划文件,最后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观点,并撤销了起诉通知书。
刘先生的旧房子的合法性得到了人民法院的批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历史原因,有许多房屋没有完整的程序或根本没有这一回事。这也是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的表现,因此被征收人承担一切不利影响是不合理的,缺乏住房程序并不意味着房屋是非法建筑,需要结合各种因素来考虑住房的合法性,在现实生活中,用拆除非法建筑物代替拆除是许多地方政府常用的方法,所有被征收人必须时刻注意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拒绝非法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