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事诉讼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法律主观:
民事诉讼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1、按件收费,对一些没有标的额的案件和标的额较小的案件,通常按件收费。
2、按标的额收费,根据司法局、发改委规定的收费方式,按标地额收费呈现阶梯状。
3、风险代理费,风险代理费分两种。一种是全风险代理费,委托之处不收取代理费,按键胜诉或执行款到账后结算。另一种半风险代理,委托之时收取部分费用,案件胜诉或执行完毕之时,依约定比例收取剩余部分代理费。
法律客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