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招标会,有四个公司报名,其中一个公司报了两个名,而这个公司又以其他公司报名了,中标了受法律保护吗?
这简直就是一道案例分析题!我来试试!
1.中标无效;原因假借他人名义报名或在同一标段中重复报名,均属无效,但假借他人名义一经查实将承担民事和行政责任,并予以处罚并承担损失赔偿。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如存在违法行为,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权利受侵害方可自知道权利受到侵害起7日内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对质疑不满的可向同级或上一级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行政诉讼、复议等,直至起诉。
4.如上述情况属实,即使该投标人中标,也是无效;且本次招标属招标失败应重新招标,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名。
另外,不知你所处的角色是哪一方,但判断你不完全是业内人士,“招标会”的用词太不专业了;这种事的处理千万慎重,因其牵扯范围、利益、影响都比较大。
祝你处事顺利!只是建议,有用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