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拟制故意伤害罪
法律主观:
看具体情况而定。具体而言,绑架中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应以绑架罪一罪论处,对于绑架中故意伤害而未致人死亡的定罪,应当结合故意伤害行为所发生的阶段进行讨论。在控制人质阶段有故意伤害行为,一般只以绑架罪论处。在绑架状态持续阶段有故意伤害行为,应以绑架罪与故意伤害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客观:《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