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定性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对司法解释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出台的,对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情节严重情形和提供帮助情形进行认定。
法律分析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个人建议
社会经济发展越来越快,在生活中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可以看出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的,必须要依法承担相关责任,作为普通人来说,在生活中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为自己的无知而产生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3、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4、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5、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6、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