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保护的是什么
法律主观:
我国《刑法》第八条规定了刑法保护管辖原则。 即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该条规定针对的是外国人在国外犯罪的情形,适用该条应当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第一,我国和犯罪地的法律都 认定为犯罪 ; 第二,行为侵犯了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三,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法定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 此外,我国《刑法》第十条还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 负刑事责任 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保护管辖原则的实质意义在于保护本国国家利益与本国公民的权益。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一条 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