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替别人考试有什么后果

高考代考代替人和被代替人构成代替考试罪,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严重破坏国家考试的管理制度,损害其他考生公平竞争权,构成代替考试罪。

替考是考场中的一种作弊行为,是用各种欺骗手段假以他人身份代为参加考试的行为。替人代考的人就是所谓的枪手。替考使考试制度就形同虚设,破坏了考试规则及考试公平,破坏了考试宗旨和原则,是社会上的不正之风,甚至破坏社会公平。

对于替考事件国家教育部都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惩罚,甚至承担刑事责任。替考成了传统,破坏了考试规则和考试公平。当枪手横扫考场,一些竞争力弱的考生成了最大的受害者,如果没有这些“枪手”从中插一杠,他们就可以多获得一个求学的机会。

替考既是对考试规则的破坏,也是对应试教育的讽喻。当我们的教育以功利为目的,学校就会不择手段,想方设法为自己脸上涂脂抹粉,当学校弄虚作假变成弄假成真,学校就达到了它的目的,就会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而受害者无疑是学生及其家长。

严肃查办

2007年全国高考期间,河南郸城、云南宣威也曾发生替考事件。替考事件频频发生,说明现行高考组织工作仍有漏洞。前往甘肃替考的这十几名山东学生都是在考场被发现的。

他们成功经过了报名关,其准考证和监考人员手中存根上的留底照片相同。如果不是监考人员认真负责、从其身份证上看出破绽,这些替考者几乎蒙混过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