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收费的法律规定
车位收费的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对其进行的分析:停车费的法律依据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业主的车位是由当事人出租或者附赠的方式约定的,所以需要对停车费的规定进行一定的收费,停车费的收取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使用车位的权利是业主的。
一、停车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服务企业可根据车位权属所有人委托,提供停车保管服务的,可按规定收取停放保管服务费。
二、小区停车费可以随便涨价吗?
不可以。
停车费的收费标准,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其中,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具体定价形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保有量和停放服务供求关系确定。
三、小区停车费收益该归谁?
利用物业***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收益),归***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
1、全体业主所有
小区公***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的停车费、利用小区公***区域获取广告费如广告宣传栏产生的收益、小区内公***建筑如按规定出租业主***有的管理用房、活动房产生的收益等归全体业主所有。
2、部分业主所有
利用***用部分物业、设施获取广告费、出租费、残值等获取的收益,归部分业主所有。例如小区有二幢或二幢以上房屋时,某幢房屋产生的电梯广告费,归该幢房屋业主***同所有。
小区的停车费收取是征得所有的业主的同意的,需要对停车的人士收取一定数量的停车费,停车费的收益可能归全部的业主所有,也可能归部分的业主所有,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车位、车库的首要用途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有部分享有***有和***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