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应当符合什么教育

家庭教育应符合中华人民***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为了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制定的法律。

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国家责任与社会协同:“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促进法》在肯认父母和其他监护人承担第一责任、充分尊重父母和其他监护人自主性的前提下,将更多的重点放在了国家责任和社会协同方面。

《中华人民***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