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动物防疫法修改的亮点有什么?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法案室副主任王观芳在今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本次动物防疫法修改的亮点有两项“调整”。

分别是:动物防疫的方针由原来“预防为主”调整为“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在全面防控的基础上,推动动物疫病从有效控制并向逐步净化消灭转变;动物防疫责任从原来主要由政府兽医机构承担,调整为构建责任明确、各负其责、各尽其能的防疫责任体系

谈及动物防疫法修订的背景,王观芳指出,2018年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对动物防疫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调研时了解到,现行动物防疫法实施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在动物防疫形势方面,我国动物疫病病种多、病原复杂、人畜***患风险存在;随着对外贸易和人员交流的增多,非洲猪瘟等境外动物疫病传入风险增大。

扩展资料:

新动物防疫法对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也做出规定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副局长王功民介绍,新法对此作出5个“明确”,即明确:生产经营主体和运输主体的责任,并设定了禁止性的条款;无害化处理管理部门及其职责分工;

县乡两级政府对不同区域发现病死畜禽收集、处理和溯源职责,以及野外环境发现的病死野生动物的收集、处置规定;无害化处理场所规划的制定主体和无害化处理的运行机制;各级财政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提供补助,以及补助标准、办法的制定。

长沙晚报-明确出门遛狗要牵绳!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