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不在管理民间中医了吗
没有停止管理。
一、卫健委对民间中医的管理职责
卫健委作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中医药事业负有重要管理职责。这包括对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立、执业许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等方面的监管,以及对中医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培训、考核等方面的管理。因此,卫健委并没有停止对民间中医的管理,而是一直在加强和完善对民间中医的监管和规范。
二、民间中医的规范化发展
为了促进民间中医的规范化发展,卫健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加强对民间中医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素养和医疗水平。其次,对民间中医的诊疗行为进行规范,确保其在遵循中医药理论和临床实践的基础上,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此外,卫健委还积极推动中医药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为民间中医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三、鼓励和支持民间中医发展
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卫健委也积极鼓励和支持民间中医的发展。通过政策扶持、资金支持等方式,推动民间中医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和发展。同时,卫健委还加强与民间中医的沟通与合作,听取其意见和建议,***同推动中医药事业的繁荣发展。
综上所述:
卫健委并没有停止对民间中医的管理,而是在不断加强和完善对民间中医的监管和规范。通过加强培训、规范诊疗行为、完善法律法规等措施,促进民间中医的规范化发展。同时,卫健委也积极鼓励和支持民间中医的发展,推动其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和进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中医药法》
第五条规定:
国家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
《中华人民***和国中医药法》
第六条规定:
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中医药事业,兴办中医医疗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基本医疗保险、科研教学、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同等的权利。
《中华人民***和国中医药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药监督管理的能力建设,提高中医药监督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