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新闻工作者的法律意识

新闻工作者的法律意识:遵守法律纪律,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党的新闻工作纪律,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保守国家秘密。

严格遵守和正确宣传国家各项政治制度和政策,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采访报道对象的合法权益,尊重采访报道对象的正当要求,不揭个人隐私,不诽谤他人;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注意保护其身心健康。

维护司法尊严,依法做好案件报道,不干预依法进行的司法审判活动,在法庭判决前不做定性、定罪的报道和评论,不渲染凶杀、暴力、色情等。

涉外报道要遵守我国涉外法律、对外政策和我国加入的国际条约;尊重和保护新闻媒体作品版权,反对抄袭、剽窃,抵制严重歪曲文章原意、断章取义等不当摘转行为;严格遵守新闻采访规范,除确有必要的特殊拍摄采访外,新闻采访要出示合法有效的新闻记者证。

新闻工作者的五个基本素养:

1、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忠于事实,不搞虚假报道,以人民利益为准绳,宣传党的政策,反映群众的心声,克服新闻报道中的主观主义倾向。

2、热情讴歌正义与光明,无情揭露邪恶和黑暗,主持公道,坚持正义,不畏惧任何压力,时刻同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

3、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奉公,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不拿版面做交易,吃苦耐劳,深入基层,有良好的新闻意识,遵守新闻纪律。

4、热情为广大读者服务,提供有益身心健康的稿件,甘当无名英雄,同行之间,相互尊重,相互学习。

5、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产主义理想、信念,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加强职业修养,勇于献身新闻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