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相邻权的规定

法律主观:

我看了你在王常青律师的回答中,追加了相邻权,可知你对相邻权,有一定的了解。相邻权是保证生活和居住的需要,且是无偿的。若你所在的道路是,必须的,可以自由通行。但对于,你的工程建设施工,法律上并相适应的规定,但可以借鉴相邻权,即你可以通行,但因为工程施工,可能给对方造成一定的影响,法院估计会结合地役权,要求你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