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违约金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电费违约金标准如下:
1.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
2.其他用户:
(1)当年欠费部分, 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2)跨年度欠费部分, 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加计收,总额不足1 元者按1元收取。
法律依据:
《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八条 用户在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时,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每日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
1.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
2.其他用户:
(1)当年欠费部分, 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2)跨年度欠费部分, 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加计收,总额不足1 元者按1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