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违约金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电费违约金标准如下:

1.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

2.其他用户:

(1)当年欠费部分, 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2)跨年度欠费部分, 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加计收,总额不足1 元者按1元收取。

法律依据:

《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八条 用户在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时,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每日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

1.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

2.其他用户:

(1)当年欠费部分, 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2)跨年度欠费部分, 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加计收,总额不足1 元者按1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