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基于法律行为是什么意思
非基于法律行为是指法律不涉及的行为。
1、基于事实行为:是指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2、基于法律规定:是指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3、基于公法行为:是指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其中,非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虽不以登记为要件,但获得权利的主体再处分该物权时,仍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因法律文书、继承等设立、转让、变更或消灭的物权生效时间解释如下:
1、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2、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3、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4、依照前面三项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综上所述,物权的设立,变更,特让或者消灭,要发生效力就必须经由一定的方式坐人们能够从外部得以察知,这是物权公示原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