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古代的这些避讳你知道吗?
避讳是我国一项古老的风俗,早在周朝就被纳入礼制,在逐渐的发展中,慢慢法制化和正规化。宋代是避讳制度重大改进的时期,避讳在各方面达到极盛的同时,也趋于保守和僵化,为日后明清文字狱的形成埋下了隐患。
避讳的初始所谓避讳就是在语言或文字上不得直呼或直书当代君主及所尊之名,必须以其它方法加以回避,是一种很突出的语言文化现象。它作为一种制度产生在西周时期,然而究其根源则要古老许多。可以说,避讳与原始禁忌一脉相承。避讳首先作为一种原始的人名禁忌而存在,这种禁忌经过三个阶段的发展便产生了避讳制度。在原始社会中,由于生产力低下,人们对世界缺乏足够的认识。
自然界的风雨雷电以及人的生老病死,原始人皆以为由神灵所掌握,因而,他们对其顶礼膜拜,希望得到神灵护佑。为了交往的方便,人人都需要有一个名字以便相互称呼、识别。名字通常带有一些意义,反映了个人某种神圣的愿望。在原始社会,人们认为名字与个人的安全和命运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他们不愿意别人知道或使用自己的名字,怕敌人知道了自己的名字,就会用巫术来陷害自己。
在保护自己的同时,也极力避免说出别人尤其是尊长的名字,以示尊敬。在这种情况下,避讳便产生了理论上存在的最初依据。
宋代避讳制度从宋代以前避讳制度几千年的发展历史中可以看出避讳发展一脉相承,并且与儒学浸透下君主制的兴衰有着极强的联系,其总的趋势是朝着内容规范化、制度严格化的方向发展,到宋代这种发展趋势就固定化了,从而使避讳达到了它的鼎盛阶段。
官讳宋代的避讳可以分为官讳和私讳两种,所谓官讳,又称困讳,即避皇帝、外威之讳。官讳在宋代被写入法令,成为大臣奏章、文人科举所必须回避的内容。
皇帝的旧名、御名和庙讳对于皇帝的旧名,历代王朝都不曾避讳,宋代却也纳入了应该避讳之列。最早回避旧名是在真宗时期,他于大中祥符二年(1009)开始规定中外文字有和太宗旧讳"光义"二字相连及音同者,并令回避。到仁宗宝元元年(1038),"诏天下勿得连用真宗皇帝落邸旧名"。
宋以前帝王名、讳不分,而至宋代,则御名与庙讳分开,皇帝生前所用名为御名,死后御名改为庙讳,御名和庙讳都向天下颁布令、式,需要全体臣民进行避讳。如仁宗嘉祐八年(1064)"诏天下官名、地名、人姓名与御名同者改之。"
皇帝的历代祖先之名,也列入庙讳
宋在建国之初就对祖先名讳的回避做出了规定。赵匡胤在继位那年九月就追尊高祖赵眺为文献皇帝,庙号僖祖:曾祖赵班为惠元皇帝,庙号顺祖。祖赵敬为简恭皇帝,庙号翼祖:父赵弘殷为武昭皇帝,庙号宣祖。他们的神主被贡进宗庙,其名字也就是庙讳,自然在回避之列。
对于祖先之庙讳,宋朝经历了前期的"桃庙依礼不讳"和后期的"桃庙避讳"两个阶段。所谓"桃庙不讳",就是天子按礼有七庙,其中供奉太祖、太宗等祖先之神位,除了太祖、太宗之神位不迁外,其余的先帝按时间的顺序进行排列,年代较远祖先的神位可以迁出庙中,另行供奉。被迁出神庙的祖先,其名讳可以不需再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