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擅长刑事诉讼律师
年在家被一个患有间歇性的精神病人把母亲打成了锁骨断裂 报警没用 村里没人管 在镇上我开门头的地方 又遇上一个曾经杀了妻子还杀了一个小孩的间歇性精神病给闹了 还打了我 幸亏躲的快 弄的现在来我这吃饭的都不敢来了 我该咋办 咱们的法律咋不出台个措施 只能躲吗 我们被杀怎么弄 谁能帮呼吁下 下面是我在网络上摘抄的
记者 李向华 通讯员 谷永清 张胜利
精神病患者频伤人
近日,新密市白寨镇周家寨村人丁国玉,因涉嫌故意伤害致3人受伤被检察院提起公诉至法院,但检察官知道,法院不会对其作出严厉的判决,因为经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刑事诉讼精神病医学鉴定,丁国玉在作案时患有精神病,为限制责任能力人。
“一旦他被放回社会,便又是一个不定时炸弹,说不定什么时候又会爆发。”新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松坡不无担忧地说,“2008年以来,新密市每年都要发生1至2起精神病患者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犯罪案件。而精神病人一旦犯案,往往由于没有责任能力,不但不承担刑事责任,亦无经济赔偿能力。对于受害者而言,这无异于雪上加霜。”
其实在全国,2009年岁末至2010年初,多起“武疯子”制造的惨案,震惊社会。
2009年11月16日,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乌蒙乡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男子陈文法,将6名家人杀死;同年12月12日5时许,湖南省安化县高明乡阴山排村漆树组13名村民被人枪击、刀砍、火烧身亡,1人重伤,数栋房屋被付之一炬,嫌疑人刘爱兵被曝曾有精神病史;今年4月12日,广西合浦县西场镇西镇患有精神抑郁的杨家钦在小学门口制造凶杀案,***造成2人死亡5人受伤,其中包括多名小学生。
陈松坡说,长期以来,很多精神病专业救治医院出于种种原因,拒收“武疯子”,致使这些“不定时炸弹”一直都是由其亲属监管,其亲属往往由于无力承担而放弃治疗,甚至干脆将其推出门外,任其游荡,这无疑是社会的一大隐患。此外,不少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即便被判刑,服刑完毕后,由于种种原因,多数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接受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继续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放与不放的“两难”境地
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民警赵增峰介绍说,上世纪90年代末,云南省澄江县农村的一名精神病人杀死了一名儿童,经过司法鉴定为精神病后,由于无法定罪,而其家属又因为经济困难无法对其治疗和监护,只能任其继续在外面自由活动。一年后,该精神病人先后又杀死6名儿童,因为他认为这些儿童是“外星人”。这样一来,当地警方也无法处理,只能违法将其长期关押,限制其活动。
赵增峰说:“目前公安部门对精神病人管理的难题在于没有一部专门的精神卫生法律法规可以依据。警方能够依据的法律条文,只有《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人民警察法》中的几句话。关押审判肇事的精神病人无法可依,免责放掉又无法对社会交代,使得我们陷入‘两难’困局;很多精神病患者作案后因不具备法律上的责任能力而免予刑事处罚,收容到收容所对其治疗又非常不利,甚至会使其病情恶化;而让他们回到社会,又会成为社会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
“其实我们都希望嫌疑人是正常人,那样该判刑就判刑,该枪毙就枪毙,我们的工作也好做。”赵增峰无奈地说。
郑州153医院主治医生郭宝忠说,精神障碍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居首。按照国际上衡量健康状况的伤残调整年指标评价各类疾病的总体负担,精神障碍在我国疾病总负担的排名中,已超过了心脑血管、呼吸系统及恶性肿瘤等疾患。各类精神问题约占疾病总负担的1/5,即占全部疾病和外伤所致残疾及劳动力丧失的1/5。但是,这些患者当中,只有极少数人能够得到治疗和监管。而得不到治疗和监管的精神病人,长期放任在社会上,导致精神病人发案率一直居高不下。
高额费用使得关爱却步
在“武疯子”伤人事件的背后,费用高昂、医疗条件有限,是这些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得不到治疗和有效管理的重要原因。据介绍,目前精神疾病实际上已位于我国各种疾病负担的首位。
记者从相关医院了解到,一名“武疯子”住院治疗,每月花费至少千元,多的要数千元,如此高昂的费用让许多家庭难以承受。特别是在经济条件落后的农村,许多村民在家人出现精神异常时,由于无法承担医疗费用,有的只好将病人锁起来,有的干脆不管,放任自流。
新密市检察官王品认为,现有法律和关于精神病患者的救助以及监管制度不完善,是“武疯子”犯案率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
王品介绍说,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犯罪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一般来说,精神病人发案之后,有关部门或对其采取强制治疗,或者干脆予以释放,重新回到社会上。大多数精神病患者的家属都知道自己的家人患有精神病,但苦于无钱或其他原因没有及时治疗。对于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监护者采取的办法往往是用绳子捆着、笼子关着或者整日锁在房中,但这又往往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也可能面临法律惩罚的风险。同时,精神病患者如果长期被捆绑或者关押,脾气往往会变得更暴躁,逃出去之后,更容易生事。
精神卫生立法亟待加快
“在对精神病人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上,现在的社会应急预案还很不完善。精神病是个社会公***卫生问题,需要公安、民政、社会劳动保障和卫生部门的***同参与和配合。建议有关部门制定精神疾病强制医疗条例,以期让一些本不该发生的‘灭门惨案’从此绝迹。”新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丙坤说,当前,我国现有精神病人1600余万,其中具有暴力倾向的有1.6万至3.2万人,精神病人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死亡的案件日益突出,已经成为社会安全的重大隐患。刘丙坤说,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什么时候才是‘必要的时候’?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解释。”刘丙坤分析说,《看守所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患有精神疾病的不予收押,《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没有规定对精神病患者强制医疗,而许多已经具有暴力行为的精神病患者,因家属家境贫寒或无力监护,仍然处于“自由状态”,给社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鉴于我国精神卫生情况的严重性和复杂性,建议制定专门的精神卫生法,对精神卫生防治的主体、对象、责任、程序、经费进行全方位规定,这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策,但是我国专门的精神卫生法已酝酿20多年,至今迟迟没有出台。”刘丙坤说,在这种背景下,应在大力加强精神医疗机构和人员建设的同时,以现有医疗资源和相关机构为基础,首先加强对精神病患者中具有暴力倾向的重症患者的防治,并经过一定时间的继续建设和经验积累后,为出台精神卫生法奠定基础。
为此,刘丙坤建议,尽快出台精神疾病强制医疗条例,对精神疾病强制医疗的主体及其职责、强制医疗的条件、程序、解除、经费等予以明确规定。同时,由政府出资建立专门的精神卫生疾病被害人救助基金,对家庭困难的严重精神病患者及遭受精神病人伤害又无法获得相应赔偿的家庭提供救助。
建议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郭宝忠说,精神病人分为冲动攻击型、极度妄想型和社会能力衰退型三种类型。尤以冲动攻击型对社会危害大。冲动攻击型病人常有幻觉、抑郁和恐惧的情绪,总觉得有人要害他,出于自卫对身边的人进行攻击,还有的人总是疑神疑鬼。为避免精神病人对社会、家人邻里造成危害,家人平时要多观察患者的举动,如抑郁和恐惧等不寻常表现时常出现,要考虑去看医生。精神疾病及早治疗可以取得良好的效果。当发现患者出现有攻击性举动时,要及时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可拨打110求助。
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张建成建议,国家应当把精神病人的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各部门齐抓***管。卫生系统负责精神卫生基本知识的宣传和精神疾病的基本治疗;民政部门对经济上有困难的精神病人提供义务救助;公安部门遇到特殊的精神病人犯罪时,由公安机关执行强制性的义务监督和强制治疗。同时,基层派出所与社区应加强联系,建立以社区为依托的网络监控体系,及早发现精神病患者的发病征兆,督促监护人对其约束、治疗。国家也可以出钱成立一个基金,专门承担精神病人的治疗费用。
据了解,截至2010年3月,我国注册精神科医师仅1.6万余人,平均每10万人仅有1.26名精神科医师,全国地市级以上精神病医院不足千家,心理医生缺口90%,全国至少有5600万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尚未接受过任何有关的医疗服务,即使是严重的精神疾病患者,每4人中也仅有1人接受过正规的精神科医疗服务。因此,政府应该基于实际需要,加大精神病治疗机构和医护队伍的建设;应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关爱氛围,做好精神病的预防工作,让精神病人早发现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