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看来,于正、郭敬明的抄袭行为到底该不该被抵制?
于正、郭敬明的抄袭行为应该被抵制。他们身为文字行业从业者,却不尊重知识版权,应该受到人们的抵制。影视艺术是大众文化的主要形式之一,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各种电视剧都充满了电视屏幕,呈现出迅猛增长的态势。 影视剧的相似性和窃性也随之而来,反映了国内影视业的泡沫繁荣。 主题的同质化和电影和电视剧情节的类似发展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
于正这种行为必须受到人们的抵制。回顾中国近年来制作的电影和电视作品,细心的观众会发现他们有剽窃的痕迹,剽窃的手段也多种多样。 最常见的是复制其他剧本的创作和设计,包括角色设置,情节,线条,海报甚至主题曲。在当今市场经济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影视行业不可避免地受到市场的影响甚至主导。 电影和电视剧的制片人,投资者和广播平台通过相同的利益链相连。 看似繁荣的电影和电视产业相互捆绑在一起,利用最低的成本和最快的速度降低作品的质量来赚钱,即复制其他剧本的创意设计,包括角色设定, 情节,线条,海报,甚至主题曲。
近年来,受市场控制的影视产业进入了一个怪圈,整个影视产业的窃越来越激烈。 同时,观众的反复容忍也使制片人更加无良。 另一方面,电视行业缺乏法律平台和窃也助长了这一增长。 为了从根本上摆脱中国影视产业的困境,国家,影视产业,媒体和听众需要加强自身建设。?只有这样,中国的影视产业才能真正摆脱困境,促进其健康繁荣发展。所以,首先做的就是抵制于正等人的抄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