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西方民主制度法治原则与实践的脱节

一、西方民主制度法治原则与实践的脱节:

1、现代法治原则及其指导下的现代司法活动是西方民主政治的重要支柱。法制与民主政治存在内在的必然联系,于一切其他形式的整体相比,民主政体是最适合、也是最需要法治的政体。

2、西方民主制度是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的,同前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法只是用于被统治者而统治者则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人治政治相比。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但是,它也存在一些有资本主义制度本身多限制的难以克服的缺陷。

二、民主法治:

民主与法治相辅相成,不可分割。法治若不以民主为实质和灵魂,若不是对人民群众的全部社会权利与责任予以落实和保障,就难免成为少数人的特权,难免沦落为人治主义的强力工具。民主若不以法治为根本形式,通过系统的程序和规则落实为法制,民主就只能停留在愿望中。民主与法治相分离的结果,往往要么是演变成无序化的动乱,要么是倒退回僵化的专制。

民主与法治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与基本内容,是实现中国梦的双翼。民主为法治奠定基础,法治为民主提供保障,这也正是现代民主法治所追求的目标。法治将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为民主创造可操作的、稳定的运行和发展空间,为民主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以民主机制形成的法律制度,更能体现公***利益的导向,使法治为保障人权、自由及促进人们的幸福生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