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发票是指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和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凭证。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发放和管理,纳税人根据经营范围向税务机关领购相关发票。发票最主要的作用有两个:一是经营活动的原始凭证,这既是买方的支出证明,同时也是卖方收入证明,是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会计核算的重要凭证。二是买方维权的合法凭证,万一质量有问题时,就可以索赔。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象征了国家的税法。又是国家财务的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