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开区小学转学政策

法律分析:小学转学需自行联系转入校、转出校,并报转入校所属区教育局登记备案,具体问题请咨询教育局小教科。

法律依据:《天津市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第十七条申请本市转学,由转入学校为同意转入的学生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转接手续。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所属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具体流程参照跨省转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