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如何扶持小企业
美国政府设立专门机构扶助小企业发展 。在美国市场上,由于小企业富于创新但自身融资不易,联邦和地区政府都会在政策上予以扶持。政府将致力于形成一种鼓励创新、促进中小企业繁荣的环境,并努力实现小企业永久性的税收减免。
在传统上,美国一直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给予支持和鼓励。美国最初制定《反托拉斯法》,目的就是为了对垄断组织实行一定程度的限制,保护小企业免受大企业的不公正挤压。二战后,美国垄断势力急剧膨胀,小企业处境日益艰难。为此,美国国会在20世纪40年代分别设立了参议院小企业委员会和众议院小企业委员会,商务部也设立了小企业署。195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小企业法》,授权联邦政府专门成立小企业管理局,其基本宗旨是尽可能对小企业的利益给予保护、援助、指导和扶持。1980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灵活管制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措施,目的在于使小企业免受联邦政府对企业的许多管制措施的束缚。
数据表明:小企业创造了美国2/3的新增就业岗位。自2003年以来,美国***创造了500万个新的就业机会,其中大多数是小企业创造的。美国制定了《小企业法》,专门成立小企业管理局,尽可能对小企业的利益给予保护、援助、指导和扶持,以保护企业的制度。
另一方面,美国小企业管理局还具有沟通协调功能。美国小企业管理局与全美的小企业保持直接的联系,在美国国会和其他联邦机构里反映小企业的困难和需求,维护小企业的利益。在制定新的政策法规时,尽量避免其对小企业产生不利影响,争取对小企业起到有利的扶持作用。值得一提的是,美国小企业管理局还帮助小企业在联邦政府采购中获得“公平份额”。联邦政府是美国最大的“单个”消费者,每年要向私营企业购买上千亿美元的商品和劳务。根据美国《小企业法》,政府应该在各种采购中给予小企业不少于23%的份额。美国小企业管理局与各个联邦机构保持经常性磋商,以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同时,还帮助小企业争取大型联邦采购中的分包合同。
除了美国中小企业局这样的专门机构外,不少联邦政府部门也都有各自的小企业扶持项目。例如联邦能源部就有专门下设机构,负责小企业和处于劣势的企业有公平和平等的机会获得能源部的合同和下包合同。
此外,一些非政府组织和非盈利组织的力量也不可忽视。例如,1943年成立的代表小企业声音的全美独立企业联盟,它拥有60万个会员,宗旨是促进和保护其会员建立、运营并扩大自己的企业。通过汇总会员的购买力,全美独立企业联盟为其会员提供优于市场价格的产品与服务,联盟也为成员提供及时的信息来帮助他们获得商业上的成功。自2004年以来,联盟与戴尔公司***同举办一年一度的“小企业优胜奖”,鼓励小企业创新和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美国商会则是95%以上的会员是中小企业,负责游说政府制定对其会员有利的经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