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参加同学聚会,被强行发生关系,警察:没反抗不构成犯罪,你怎么看?
古往今来同学聚会一直都是一件开心的事情, 不管是什么同学, 小学也好中学也罢高中也妥,许久未见的老同学可以聚在一起畅谈之前读书时光发生的一切有趣好玩的事情,这对于在场的所有同学来讲都是非常高兴开心的事情,可是小编就要给大家讲述一件因为同学聚会却给故事女主人公带来了终生的阴影。
一天刘女士突然收到了老同学的邀请,邀请她同学聚会。刘女士在家好好打扮了一番,就过去了。到了现场,见到故友非常开心,因为当时与多年未见的老同学聊得开心就多喝了几杯酒,后来有点喝多上头了就直接醉倒在这酒桌上,最后散席的时候被一位自称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同学带走了,当时还向大家拍拍胸口保证肯定能够安全把刘女士送回去,可谁知这位老同学这么人面兽心,当晚并没有把刘女士送回去而是带去酒店并且强行有了关系,可是刘女士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并没有想要追究老同学责任的打算。
可是过了几天之后刘女士突然感到身体很不舒服,接着回想起被老同学带去酒店的那晚觉得自己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因此刘女士选择了报警想用法律手段让老同学受到法律的制裁,刘女士报警后,警察将刘女士和老同学纷纷都带到了警局。
经过对双方两个人分别的询问,刘女士的回答是:当时并没想追究他的责任,可是过了几天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认为可能是那因为晚的事就想让他受到制裁。而老同学却说的是:由于当天是老同学聚会,大家当晚本来都玩得很开心就都喝多了酒,并且在酒店发生了关系。可是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刘女士并没要表示要让老同学负责的话,更没有提出任何要求,最后就这样不了了事了。
民警分别听了两人的证词,民警表示:刘女士当时并没有任何反抗的行为,所以老同学不构成强奸罪,虽然这件事看起来刘女士是一名受害者,可是她第二天不报警,而是过了段时间才选择报警,这让民警认为刘女士的心里别有动机。
有些人说是警方的错也有人说是刘女士自己的错,你们觉得到底谁错了呢?欢迎下方评论留言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