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陶简介,皋陶介绍资料

皋陶

皋陶(gāo yáo),又称咎繇,传说中的部落首领。相传曾在舜时任掌管刑法的官职。后被禹选为继承人,因早死,未继位。中国上古传说中的人物, 出生于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皋陶村,上古时期伟大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被史学界和司法界公认为中国司法鼻祖。皋陶是与尧、舜、大禹齐名的“上古四圣”之一,葬之于六(Lù),禹据其功德,封皋陶后裔于英、六一带(今安徽六安地区),故亦被尊为六安国始祖。

皋陶是一位贤臣,传说中生于尧帝统治的时候,曾经被舜任命为掌管刑法的“理官”,以正直闻名天下。

皋陶的主要功绩有制定刑法和教育,帮助尧舜和大禹推行“五刑”、“五教”。用独角兽獬豸治狱,坚持公正;刑教兼施,要求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使社会和谐,天下大治。

舜因皋陶生于曲阜(一传为山西洪洞县皋陶村人),皋陶姓嬴(汉朝始误作偃姓),被大禹选为继承人,享年106岁逝世,皋陶之子伯益继承之位。后来改李姓。约公元前2170年,皋陶卒,葬之于六(Lù),后代封地为皋城(今安徽六安市)。李唐皇朝认皋陶为李姓始祖,唐玄宗于天宝二年(公元743年)追封其为“德明皇帝”,即“大唐德明皇帝”,简称“唐德明帝”生于山东曲阜,亡于皋城(今安徽六安市)。

尧都平阳(今山西临汾)。高阳氏的皋陶与高辛氏的契、后稷***同辅佐禹,成为中国先秦史中一位深远影响的人物。其创刑、造狱,倡导明刑弼教以化万民的思想为四千多年来我国各个时期制定、完善、充实各项法律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历史上被人们喻为“圣臣”。

在舜、禹时期任士师、大理官,负责氏族政权的刑罚、监狱、法治,即司法长官。皋陶被聘任为掌握刑法的官后,又被大禹选为继承人,并协助禹处理领导事务。皋陶在大禹之前先死了,而未能继位 。皋陶是与尧、舜、大禹齐名的“上古四圣”之一,被奉为中国司法鼻祖 。

皋陶“明于五刑,以弼五教”,主张五刑处于辅助地位 皋陶简介 ,对于有过激行为或者犯有罪行的人要先晓之以理,不听教化,再绳之以法。“五教”是: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意在教育人们懂得并恪守最基本的几种关系,使人们彼此亲睦,互相谦让,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以实现一个没有犯罪行为的和谐社会,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所以,舜盛赞皋陶:“汝作土,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刑期于五刑,民协于中,时乃功,懋哉!”

皋陶法律思想具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德法结合,即道德与法律结合、德治与法治结合,“明于五刑,以弼五教”就说明了这个道理;二是民本思想,即强调重民、爱民、惠民,关注民生,听取民意,“安民则惠,黎民怀之”“天聪明,自我民聪明”等即说明此理;三是司法公正,公平公正是皋陶司法的终极目标,獬豸断狱的故事实质上是神化了皋陶铁面无私、秉公执法、断案如神的司法活动;四是天人合一,皋陶所言“天秩有礼”“天命有德”“天讨有罪”等是告诫人们要遵循天道,自然之理。

皋陶帮助夏禹当上了中原华夏的大领袖。禹继帝位后,为了尊重禅让制度,推举皋陶当继承人,并让他全权处理政务。大禹继位后,江淮诸国对禹有不满情绪,他多次巡视江淮,宣讲大禹功绩:“身执耒锸,以为民先”,不畏艰险,吃苦耐劳 皋陶简介 ,公而忘私,一心为民排除水患,使民安居乐业。终使淮夷畏威怀德,一致拥戴大禹。皋陶为开创华夏盛世立下赫赫功勋。但是,皋陶在禹帝死前就逝世了,享年106岁。皋陶死後,禹又把继承人定为伯益。

皋陶死後,葬于六安,即今安徽六安市,这里古有皋陶墓,世人称之为公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