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内容

一、消防工作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首先是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应当对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各部门,各班组负责人及每个岗位的人员应对自己管辖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保证消防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保证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

二、对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义务的,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依照《消防法》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三、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根据《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伍佰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建立消防安全巡查台账。

五、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能力

六、初期火灾现场处置程序:

拨打:“119”、组织人员疏散、火场警惕、初期火灾扑救、协助消防灭火

七、消防安全:“五懂”:

“懂”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懂”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预防火灾措施;“懂灭火和应急疏散及火灾扑救;“懂”火场逃生方法。

八、“四会”

会报警、会使用消防设施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