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需要几个见证人

遗嘱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遗嘱有效的形式如下:

1、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必须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打印遗嘱:必须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录音录像: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必须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公证遗嘱:必须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遗嘱失效有以下这些情况:

1、有效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失效

(1)因为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3)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4)当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有冲突时,有冲突部分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失效。因为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一般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3、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失效;

4、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失效;

5、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无效处分导致的失效;

6、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的失效;

7、放弃或丧失继承权导致的失效;

8、清偿债务导致的失效;

9、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的失效。因为这部分财产在生前已经处置,而且有处置权,鉴于这部分财产已不是遗嘱人的遗产,故无效;

10、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导致的失效;

11、形式要件欠缺导致的失效,法律对遗嘱的形式有一定的要求,如果不满足法律的要求,即使意思表示真实也是无效的。

综上所述,非自书的遗嘱最好有2人以上的见证,见证人不能和遗嘱的继承人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