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追究那些报道有严重后遗症的某些媒体?这个是公然的造谣!而且是公然的

媒体的报道行为是受法律制约的。侵犯名誉、侵犯隐私,都是可以去法庭起诉的。也就是说,媒体造谣并不是“没有后果”的。

2. 中国媒体在行业自律上做得并不好。你所提到的“炒作”行为,只要没有触及法律底线,是基本不会有“后果”的。

这就是媒体社会,是我们现在的既定环境背景。对机构来说,公关能力需要快速提升,对个人来说,请善用法律武器(互联网法庭之类的)。

3. 传统媒体和自媒体的报道标准是不一样的。和传统媒体打官司,很少能赢,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些媒体机构在专业程度上更高,在发布大型的调查性报道之前,媒体甚至有律师来把关。即使是大家觉得和事实订正关系不大的校对环节,也非同小可。我见过的大报的校对,连稿件里提到的相关数字,都要拿计算器去走一遍,里面提到的“卢沟桥事变”一类的概念,也会去核实发生的年月日以及细节……

自媒体出现偏差的概率要大得多,新媒体侵权已经是高发的法律风险。

你提到的“逼死医生”的案例,来自自媒体以及一些“网友”——事实上,网络上许多谣言都来自自媒体,而传统媒体是求证辟谣的一方。以我为例,我对新京报和澎湃这样专业的媒体机构,是有相当信任度的。

4. 我们应该了解媒体报道受到的时间与资源上的制约。媒体报道出现错误是很难避免的,他们受到截稿期影响,要和同行抢时间,还要面对自己不熟悉的领域,面对居心叵测的受访者,面对背景的解读压力,或许也有编辑和主编的偏好影响……

我觉得,我们不要因为偶发的报道失误而全盘否定一家媒体。毕竟,认知的过程是渐进的,媒体也有一个渐渐逼近真实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