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可以体罚学生吗?
不可以体罚学生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明确了实施教育惩戒的范围: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①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②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③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
④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
⑤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⑥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①点名批评;
②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③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④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⑤课后教导;
⑥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教师对学生实施这些惩戒措施后,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