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委托代理的终止情形及例外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5、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委托代理终止的例外:
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
1、代理人不知道并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
3、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
4、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
除此之外,法定代理的终止的情形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终止: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