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委托代理的终止情形及例外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5、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委托代理终止的例外:

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

1、代理人不知道并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

3、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

4、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

除此之外,法定代理的终止的情形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终止: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