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牌匾蒙文要求

法律分析:社会市面用文(字)的书写、挂放按下列规定:

(一)横写的蒙文在上、汉文在下,或蒙文在前、汉文在后;

(二)竖写的蒙文在左、汉文在右;

(三)环形写的从左向右,蒙文在外环、汉文在内环,或蒙文在上半环、汉文在下半环;

(四)蒙汉文字分别写在两块牌匾上的,蒙文牌匾挂在左边、汉文牌匾挂在右边,或蒙文牌匾挂在上边、汉文牌匾挂在下边。

领导同志用汉文题字(词)的名牌,也要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并按上述规定排列。书写、刻字、制作所使用的蒙汉两种文字的字号、原材料必须相等和统一。

法律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 社会市面用文(字)的书写、挂放按下列规定:

(一)横写的蒙文在上、汉文在下,或蒙文在前、汉文在后;

(二)竖写的蒙文在左、汉文在右;

(三)环形写的从左向右,蒙文在外环、汉文在内环,或蒙文在上半环、汉文在下半环;

(四)蒙汉文字分别写在两块牌匾上的,蒙文牌匾挂在左边、汉文牌匾挂在右边,或蒙文牌匾挂在上边、汉文牌匾挂在下边。

领导同志用汉文题字(词)的名牌,也要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并按上述规定排列。书写、刻字、制作所使用的蒙汉两种文字的字号、原材料必须相等和统一。

第十条 对未按照本办法规定使用蒙文的,经当地蒙古语文工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未经指定擅自从事社会方面蒙文翻译、书写、制作的,由当地蒙古语文工作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营业,没收非法所得,可并处非法所得一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