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林肯当律师为人辩护的故事
林肯担任辩护律师的故事
美国第十六位总统、《解放黑奴宣言》的颁布者——阿布拉罕·林肯是美国历史上唯一出身于贫民的总统。
他在当选总统之前,当过律师。他富于同情心,敢于主持正义,在诉讼活动中以说理充分、例证丰富、逻辑性强而素负盛名。
有一次,一个叫阿姆斯特朗的青年被人诬告为图财害命。小伙子有口难辩,被判定有罪。
阿姆斯特朗的父亲生前是林肯的好朋友。可以说林肯是看着阿姆斯特朗长大的,他熟悉这位老朋友的儿子的为人,向来忠厚老实,不可能干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来。他主动要求担任阿姆斯特朗的辩护律师,认真查阅案卷,到现场调查,很快掌握了全部事实。
他断定阿姆斯特朗是受人诬陷而蒙冤受屈的。他要求法庭重新审理这个案子。
法庭碍于林肯的名望,同意重新开庭审理。
捉蛇抓七寸,要推翻这个案子该从什么地方着手呢?林肯研究了全部案卷之后,已经胸有成竹:这个案子的关键就在作证人福尔逊身上。因为他一口咬定,在10月18日的夜半月光下,他在一个草垛后面,清楚地看见阿姆斯特朗开枪把人打死了。这个鬼迷心窍的证人肯定是被诬告人收买了。 林肯决定从这个福尔逊身上打开缺口。
“福尔逊先生”法庭上,林肯直接质问这位证人,“你敢当众发誓,说在10月18日的月光下看清的是阿姆斯特朗,而不是别人?”
“是的,我敢发誓!福尔逊说。
“你站在什么地方?”林肯问。
“草堆后面。”
“阿姆斯特朗在什么地方?”
“大树下。”
“是草堆西边的那棵大树?”
“是的。”
“你们两处相隔二三十米,你能认清吗?”
“看得很清楚,因为月光很亮,正照在他脸上,我看清了他的脸。”福尔逊说。
“你能肯定是十一点吗?”
“完全可以肯定。因为我回到屋里时,看过时钟,是十一点一刻。”福尔逊说得毫不含糊。
林肯正气凛然的目光突然离开福尔逊,把脸转向大众,庄严宣布:“证人福尔逊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子!”
这个意外的结论,顿时把法庭上的人都闹愣了,包括主审法官,都感到十分突兀。有人高声提出质问:“律师说话要摆事实讲道理,你根据什么事实得出这样的结论?”
林肯回答道:“证人发誓赌咒,说他10月18日晚上在月光下看清了阿姆斯特朗的睑。可是,10月18日那天应是上弦月,十一点时月亮已经落下去了,哪里还有什么月光?再退一百步讲,就算月亮还没有落下去,还在西天上,月光也应该从西往东照。而遮挡着福尔逊的草垛在东边,阿姆斯特朗站在西边的大树下,如果阿姆斯特朗的脸面向东边的草垛,也就是背对月亮,脸上就不可能照到月光;如果他不是面向草垛,证人又怎么能从二三十米远的地方看清被告人的脸呢?福尔逊不顾事实,说什么‘月光很亮,正照在他脸上’,还不是一派谎言!”
整个法庭肃静得简直可以听得见呼吸的声音。林肯说到这里,一阵骚动之后,突然爆发出一阵雷鸣般的掌声。
林肯以无可辩驳的论证揭穿了证人的谎言,维护了法律,打赢了这场官司。阿姆斯特朗被宣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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