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管理所是干什么的

国土资源管理所是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属国土资源所行政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代表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工作职责是:

1.宣传贯彻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

2.配合做好本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得垦等工作;

3.负责辖区内土地调查、登记、统计、发证,调处个人之间土地权属纠纷,配合调处其他土地权属纠纷工作;

4.受理农村居民建房用、原拆原建用地、灾毁用地的审查,报批及批后桩放样工作;

5.做好本辖区动态巡查,依法查处农户违法占地建房案件,配合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查处其他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做好本辖区内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6.做好辖区内征地及零星项目征地,参与城镇重点工各征地工作。

7.配合做好辖区地矿行政区域监管,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交易市场管理、土地评估、土地测绘、土地收购储备等工作。

8.承办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土资源局是政府的组成部门,其权利和责任是不可分的。

(1)其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2)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3)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

(4)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

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