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食品安全法颁布后,个体小作坊型式的食品加工生产经营者如何办理相关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
首先,在质监局办理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这个是办理个体营业执照的前置许可,即必须先办这个证才能在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其次,办理完许可证再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小作坊食品加工许可证办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困难:
1、生产场地: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对生产场地的选址,工艺流程,要求人流物流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配备消毒设备,通风系统,采光等都有严格要求。
2、生产人员: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核,要求必须要有实验室,满足产品出厂检验要求。化验员执证上岗,所以需要企业自己去培训化验员.
3、设备设施:取证有明确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要求.而小作坊对这些设备的投入费用一般都很难承担.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1、有效期内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资人的资格证明或身份证复印;
4、经备案的企业标准(无国家标准企业采用的企业标准);
5、生产加工场所有关情况、平面图(标尺寸、面积等主要参数)及其有权使用证明材料(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租赁合同);
6、周围环境平面图;
7、各功能间布局图复印件(标尺寸、面积等主要参数);
8、设备布局图;
9、工艺流程图(附关键参数说明);
10、当地环保部门核发的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环境影响批复及验收报告或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11、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原始记录、产品比对实验报告、委托检验协议及报告;
12、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标签;
13、各项质量安全产管理制度文本及清单;
14、生产设备、检验设备清单及有权使用证明(购买凭据、合同或企业自我承诺书);
15、现行有效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清单及文本;
16、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
17、原辅材料、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等产品供应商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合格检验证明或报告;
18、申请书格式文本;
19、各项企业质量安全记录(与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相对应);
20、其它相关证明文件(如:员工健康证、检验员证等)。
扩展资料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应具备的条件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 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城镇待业青年和其他无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2、退、离休人员应持退、离休证,提前退休凭单位退休证明;
3、辞退职(包括留职停薪)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证明;
4、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5、农村村民,应持有当地乡(村)证明。上述人员登记时须持身份证,外地人员还须持有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证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18周岁以上,50周 岁以下)。
(三)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四)经营场地证明:
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产权人把此房作为经营用房的证明;
2、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3、经营场地租用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和房屋产权证明;
4、经营场地在路边弄口,应递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门的占用道路许可证或批准件;
(五)申请从事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行业或品种的生产经营,应提交许可证或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六)聘用从业人员的,应提交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七)登记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