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是不是司法解释

不是,只是会议纪要。

法律分析

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开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三五”规划建议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的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对于人民法院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常态,更加充分发挥审判工作职能,为推进“十三五”规划战略布局,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历史意义。会议纪要针对民商事审判中的前沿疑难争议问题,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民事行政专业委员会讨论决定。会议纪要的出台,对统一裁判思路,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增强民商事审判的公开性、透明度以及可预期性,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人民法院要正确把握和理解适用会议纪要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而司法解释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按照诉讼程序应用法律规范处理案件的活动。是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包括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两种。审判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

法律依据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三、 准确把握《会议纪要》的应用范围;纪要不是司法解释,不能作为裁判依据进行援引。《会议纪要》发布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在裁判文书“本院认为”部分具体分析法律适用的理由时,可以根据《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进行说理。对于适用中存在的问题,请层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 第六条 司法解释的形式分为“解释”、“规定”、“批复”和“决定”四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