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外审有可能被拒吗

第二次外审有可能被拒。二审开庭审理案件后是可以发回重审。但是需要先看案件是否存在基本事实尚未查清的情况。如果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审理时有事实不清以及证据不够确实充分或者实用法律不当等情况,就可以发回重申,也可以进行改判。对于一审法院程序违法的,二审法院只能发回重审一次,不能多次发回重审。

第二审程序又被称为上诉审程序,就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方式方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