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申请条件
(一)内地居民可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
(二)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或者单独申请签注的,须具备下列事由之一并符合相应条件:
1、团队旅游:参加旅游团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的;
2、个人旅游:开放赴港澳个人旅游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的;
3、探亲: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这里的亲属是指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或者(外)孙子女);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
4、商务: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
5、逗留: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6、其他: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前往澳门(香港)。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
1、证件损毁、遗失或者被盗抢的;
2、证件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
3、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的;
4、补充申请免登记使用港澳自助通关服务的;
5、持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需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
6、其他确需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情形。
禁止性要求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
(一)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的;
(二)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办理流程
申请人递交申请——受理(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审批(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作出批准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赴港澳签注决定,并将相关数据推送制证部门;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批准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赴港澳签注决定,制作《不予批准签发出入境证件决定书》送达申请人)——制证(制作《往来港澳通行证》或打印赴港澳签注)。
办理流程图
收费依据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17〕1186号文件; 收费标准:收取证件工本费80元/证;签注费一次15元;二次30元;一年以下(含一年)多次80元;一年以上二年以下(含二年)多次120元;二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24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