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单位水电费收取标准

电费1.5元/度,水费2.8元/立方。分包单位进场后,总包需提供水电源接驳点,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负责。收费标准为:电费1.5元/度,水费2.8元/立方,损耗均以10%计算。总包单位可根据分包单位用水用电量程度收取水电费押金,除个别用水用电量较大的分包单位可收取5000元押金,其余均收取3000元押金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