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主观:
我来告诉你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是无条件的吗这个问题吧:具体司法解释如下:1、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 2、一切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同负担赡养费用经济条件较好的子女应当自觉、主动地承担较大的责任赡养人之间也可以就 履行赡养义务 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的同意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 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3、赡养人的义务具体还应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二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其收益归老年人所有三是赡养人不得以 放弃继承权 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 不履行赡养义务 ,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 老年人离婚 、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由此可见,赡养老年人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