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可以兼任政府官员吗?
人大代表可以兼任政府官员,且很多人大代表就是官员。
依据《中华人民***和国选举法》第二条、第三条之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中华人民***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所以,只要没有违反上述条件,即中国公民、满18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大代表可以是现任政府官员。实际中也是如此,如各省书记、省长均为全国人大代表。